4月26日上午消息,倍受關注的“真假開心網”案再起波瀾。開心網kaixin001.com今日宣布,已就此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開心網代理律師李德云表示,雖然此案一二審判決結果都認定千橡假冒開心網的侵權事實成立,并做出相應處罰,但在其他侵權事實的認定及賠償數額的計算上,一二審法院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之處。
因此開心網決定向最高院提出再審申請。申請包括5項請求:1.撤銷(2011)高民終字第846號《民事判決書》;2.撤銷(2009)二中民初字第10988號《民事判決書》第二、三項;3.判決兩個被申請人停止使用kaixin.com域名;4.改判兩個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1000萬元;5.判令兩個被申請人在新浪網、《京華時報》、《北京晚報》、《光明日報》上公開賠禮道歉。
據悉最高院已經接受了開心網的再審申請書。
對于提出這些請求的依據,開心網認為,千橡在開心網成為知名網站后更新注冊并使用kaixin.con域名開通“千橡開心網”網站,但原審法院在北宮是否侵犯開心網商標權、使用近似域名是否是不正當競爭行為及侵權賠償方法方面均存在認定事實錯誤或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
開心網相關人士在媒體溝通會上還指出,雖然千橡侵權事實已經被法院認定,但到目前為止千橡仍未停止對開心網的侵權,千橡開心網的所有用戶都被轉移到了其所屬的人人網,“人人網與千橡開心網的合并行為也是不正當競爭行為”。
開心網副總裁郭巍認為,到目前為止開心網的合法權益都沒有得到有效保護,“如果這樣的違法行為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糾正,將極大打擊互聯網創新的積極性,從而對中國互聯網行業知識產權造成負面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