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核驗、審核、核查規程
(一)備案信息真實性責任主體
接入服務單位根據相關網站的委托代為履行備案、備案變更等手續時,核驗主體為接入服務單位,包括:基礎電信企業省分公司(含市、縣級分公司)、互聯網接入服務單位(IDC、ISP)、公益性互聯單位等。
審核主體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
核查主體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國家互聯網備案管理支撐中心,以下簡稱“備案中心”)。
(二)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審核、核查規程
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審核工作流程圖見附件。
1.接入服務單位網站備案核驗規程
(1)網站主辦者登錄接入服務單位備案系統錄入網站備案信息。
(2)接入服務單位受理網站主辦者提交信息后,對主體信息、聯系方式等信息進行預核驗:初步判定主體信息是否真實,通過電話、郵件等途徑核驗聯系方式是否正確。預核驗后,接入服務單位應向網站主辦者發送現場核驗通知或信息退回的短信提示:“您提交的網站備案信息已通過預核驗,請在1個月內由網站負責人本人攜帶有關證件原件到我單位備案現場辦理核驗手續”或“您提交的網站備案信息未通過預核驗,請修改后重新提交”。預核驗工作必須在主辦者提交備案信息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
(3)網站主辦者接到通知后,由網站負責人本人攜帶核驗所需證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務單位備案現場辦理核驗手續。
(4)接入服務單位在本單位備案現場采集并留存網站負責人彩色正面免冠照(電子照片規格:800×600像素)。備案中心統一制作、提供帶有標識的幕布作為拍照背景,照片應顯示拍照時間和背景標識。
(5)接入服務單位備案人員利用公安、質檢、工商等相關部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等信息源,核驗網站主辦者提供證件原件的真實性。同時通過網站負責人身份證原件核驗身份證與當事人是否一致。核驗無誤,留存身份證明和單位有效證件復印件。
接入服務單位備案人員登錄本單位備案系統,依據證件原件內容對網站主辦者網上提交的主體信息進行核驗:核驗證件持有者、證件類型、證件內容與備案系統中錄入的網站備案信息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據網站主辦者提交的域名證書或域名注冊機構網站公共查詢信息,核驗網站域名所有者與網站主辦者身份的一致性,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據本單位對網站的實際接入情況,準確錄入網站備案接入信息各項內容。
(6)若核驗無誤,接入服務單位備案人員填寫統一格式的《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備案中心負責制訂《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格式);若發現備案信息有誤,現場核實修改,并在《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中進行記錄。《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一式兩份:一份接入服務單位留存,一份上報網站主體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加蓋接入服務單位公章。網站主辦者和接入服務單位同時簽訂信息安全管理協議書。
(7)在確認備案信息全部核驗無誤后,接入服務單位通過本單位備案系統向主體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備案系統提交網站備案信息,并提交《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紙制原件、傳真件或電子掃描件。
2.省通信管理局審核規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登錄省局備案系統,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對接入服務單位提交備案信息進行審核。審核合格下發網站備案號,接入服務單位實施網站接入;不合格將備案信息退回接入服務單位系統,由接入服務單位重新核驗。
3.備案中心核查規程
(1)備案中心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建設網站備案信息校驗平臺,對各通信管理局提交網站備案信息中的身份證信息進行全量自動核查。結合人工電話抽查,每月對備案系統提交的網站備案信息進行準確性核查和抽樣評估并反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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